1、加強布線系統內在的結構及材料的抗干擾性。
歐洲98/336/EEC條例中要求設備不能發射電磁噪聲影響其它設備的正常工作;設備必須能夠抵御電磁干擾,保證其正常功能不被破壞。這對可能產生電磁干擾的產品及可能受電磁干擾影響的產品都提出了相應的標準;使有關產品的制造沒應按照有關標準檢測。
在計算機設備、通信、電子等設備的產品外形結構上應該采用金屬材料制成的箱、盒、柜、架,使其成為法位第蘢形式,加上接地端子、作好良好的接地。這在某種程度上使設備加強了抗干擾和防輻射的能力。
在綜合布線系統纜線材料及性能的選擇上應根據用戶要求,并結合建筑物的周圍環境狀況進行考慮,一般宜以抗干擾能力和傳輸性能為主,經濟因素次之。目前常用的各種纜線和配線設備的抗干擾能力參考值如下:
UTP 電纜(無屏蔽層) 40dB
FTP 電纜(縱包鋁箔) 85dB
SFTP電纜(縱包鋁箔,加銅編織網) 90dB
STP電纜(第對芯線和電纜線包鋁箔、加銅編織網)98dB
配線設備插入后惡化 ≤30dB
在綜合布線系統的鏈路中通常采用雙絞線纜線,雙絞線具有吸收和發射電磁場的能力。測試顯示、如果雙絞線的絞距同電磁波的波長相比很小,我們可以認為電磁場在*個絞節內產生的電流與第二個絞節內產生的電流相同,這樣,電磁場對雙絞線中產生的影響可以抵消;而另一方面,電纜中的電流產生電磁場,按照電磁感應的原理,我們可以確定電磁場的方向。*個絞節內的電纜產生的電磁場與第二個絞節內產生的電磁場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相加為零。但是,這種情況只有在理想的平衡電纜中才能發生。實際上理想的平衡電纜是不存在的,首先,彎曲會造成絞節的松散。另一方面,電纜附近的任何金屬物體都會形成與雙絞線的電容耦合,使相鄰絞節內的電磁場方向不再*相反。如果上述情況發生、電纜就會發射電磁波。
因此,當周圍環境的干擾場強度或綜合布線系統的噪聲電平高于《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CECS72:97中12.2.1條3款規定,干擾源信號或計算機網絡信號頻率大于或等于30MHZ時,應根據其超過標準的量級大小、分別選用FTP、SFTP、STP等不同的屏蔽纜線系統和屏蔽配線設備。由于纜線的屏蔽層通常用一定厚度的金屬箔包裹制成。它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
(1)、反射損耗:首先,一部分電磁干擾被屏蔽層的外層反射;一部分射入屏蔽層的電磁干擾被屏蔽的內層反射。
(2)、吸收損耗:另一部分射入屏蔽層的電磁干擾由于傳播損耗而被吸收。
(3)、趨膚效應:Z后一部分電磁干擾會由于趨膚效應沿屏蔽層的外層傳導。
因此,對纜線和配線設備采用屏蔽系統,可以增強抗干擾、防輻射的能力。
對屏蔽系統而言,單單有了一層金屬屏蔽層是不夠的,更重要的還要有正確、良好的接地系統。并且每一個部位的配線柜都應采用適當截面的導線單獨布線至接地體;接地電阻值:單獨設置接地體時、不應大于4Ω;采用聯合接地體時,不應大于1Ω。綜合布線系統的所有屏蔽應保持連續性、且宜兩端接地,若存在兩個接地體,其接地電位差不應大于1Vr.m.S(有效值)。